从明年起,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只能通过考试、注册取得,建设部、人事部、国家环保总局决定,今年9月起,正式实施注册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。 取得资格证书人员,只有经过注册,才能以注册环保工程师名义执业。以后从事环境工程专业设计活动的单位,均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环保工程师。 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实行全国统考,首次考试拟于2006年第三季度举行。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,基础考试合格后,方可参加专业考试。基础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,各为4小时,专业考试中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也分别在两个半天进行,每场3小时。 长期从事环境工程设计工作,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,并符合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,可通过考核认定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》。考核认定在2005年12月31日前完成。(严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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